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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栗元广:为消费者做好汽车消费维权工作

http://xa.auto.sina.com.cn    2013年03月13日15:23   东北汽车网 字号:

  东北新闻网2013年3月12日报道   2013年3月12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中心)与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在北京举办了“2012年中国汽车行业客户满意度调查发布会”。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相关领导到场并发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消费者报社相关领导和专家发布了2012年中国汽车行业客户满意度排名和研究成果。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栗元广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车企代表、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参加中国消费者报社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举办的2012年中国汽车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发布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 际,我代表中国消费者协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各理事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行业、企业以及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近年来,随着汽车产销量不断增加,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过亿,我们正享受汽车社会带来的便捷,然而,快速发展的汽车消费市场和相对滞后的汽车 服务提升能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广大消费者对汽车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并不高,消费者对汽车的投诉量逐年递增,根据全国消协受理投诉情况统计,汽车投诉量从 2006年的7761件快速增加到2012年的15713件,2012年在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汽车投诉中,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成为家用轿车投诉的三大主要 问题,其中涉及质量问题已占43.4%,制动系统失灵,发动机性能故障,轮毂氧化过快等关系汽车安全的问题成为汽车质量的投诉热点,涉及合同纠纷问题占汽 车投诉的19.3%,成为继房屋合同投诉纠纷后投诉最为集中的领域,而涉及到汽车服务的投诉占17.7%,也高于其它商品和服务的平均水平。

  根据消费者投诉的反映,一方面一些新车在 保养期内由于汽车质量不过硬,加上售后服务不到位,刚过保养期就出现问题,一些汽车经营者售前引导消费者,一旦汽车交付出现困难或途中出现问题,经营者往 往以各种理由拒不承担责任,还有一些经营者在新车销售过程中在随车附件上做文章,还有的存在故意隐瞒汽车的真实情况,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很显然,汽车行业在企业提供优质产品、服务消费者方面还存在着很多亟待改进的地方,另一方面,根据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案件的情况,部分消费 者不按要求驾驶、保养和使用汽车成为诱发交通伤亡事故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汽车消费市场监督的同时必须大力开展汽车消费教育,以提高广大消费者 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驾乘理念,促进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

  我们高兴地看到,有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研究机构,传媒企业和一些良好车企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正抓紧制定相关措施,认真落实各自的责任,共同做好汽车消费教育工作。

  中消协去年以来围绕汽车消费安全教育工作开展了汽车安全服务规范,汽车安全消费教育日也及目前正在全国巡回展出的汽车消费安全教育成果展等 大量服务消费者的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车企的积极响应。同样,中消报去年也在汽车消费教育和满意度调查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天还发布 了19家乘用车品牌32台热销车型的满意度调查结果,为消费者购车选择提供了重要参考信息,

  今年元月份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出台了汽车三包规定,为汽车消费纠纷的处理提供了重要依据,2013年中消协将在继续做好相关汽车消费教育的基 础上稳步推进汽车消费教育,汽车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自主品牌宣传和汽车三包培训等多项活动,希望作为汽车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在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产 品、更优质服务的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汽车消费维权工作,担负起汽车消费教育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好广大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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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ne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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